一、“中日韩RFID行业协会圆桌会议”宗旨
中日韩RFID行业协会圆桌会议旨在建立一个推动中日韩三国RFID领域合作和交流的平台,以促进中日韩三国RFID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在遵守各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开展以下三个领域的合作:
1、促进中日韩各国的RFID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和产业发展;
2、启动中日韩三国间RFID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的交流;
3、在应对国际市场/技术问题、争端上展开合作。
合作最终旨在推动东亚区域内RFID的技术经济合作与发展。
二、中日韩三国各方参与机构
中国:中国RFID产业联盟(CIITA RFID)
日本:日本自动识别协会(JAISA)
韩国:韩国RFID协会(KARUS)
三、“中日韩RFID行业协会圆桌会议”运营方式
(一)、会议
1、例会:每年三次
第一次例会:北京圆桌会议,每年4-5月期间(中国(北京)RFID国际峰会召开期间)
第二次例会:东京圆桌会议,每年9月(日本自动识别展召开期间)
第三次例会:首尔圆桌会议,每年10-11月(RFID/USN Korea召开期间)
2、其他会议
涉及RFID技术专业领域的工作组会议,交流合作代表团的互访。
(二)、“中日韩RFID圆桌会议”秘书处
第一步:本备忘录第二条提及的三国参与机构,分别指派专门联系人,负责“中日韩RFID圆桌会议”三国间的联系及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二步:建立圆桌会议秘书处,秘书处所在地将按照中国-日本-韩国的顺序,在三国之间轮换;同时秘书处将任命全职的服务人员对外进行服务。
(三)、运营费用
1、秘书处雇员的雇佣成本
第一步:各国自行负担
第二步:中日韩三国共同负担(具体负担形式还需另行讨论)
2、三国联合举办活动的费用负担(如联合工作组会议):共同负担
3、调查研究费用:各国自行负担
四、三国间合作具体将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信息共享
1、建立联合网页;
2、在联合网页上公布三国参与机构的重要信息或获得此信息的方便渠道;
3、在联合网页上发布全球RFID技术、三国RFID市场及标准方面的资讯。
(二)、私人交流
1、开展中日韩三国交流合作代表团间的互访;
2、中日韩各方参与机构高层领导及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展览/会议合作
1、相互参与由中国RFID产业联盟/日本自动识别协会/韩国RFID协会主办的
展览/会议;
2、三国联合主办RFID展览/会议(具体形式另行讨论)。
(四)、共同推动相关RFID试点项目的开展
在合作、成果共享的前提下,三方共同开展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航空、港口、邮政、交通等领域的RFID研究,并推动RFID在各相关重点应用领域的试点应用项目。
(五)、共同开展RFID调研项目,并出版相关调研报告
1、各国RFID技术、产业、应用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2、各国RFID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情况等。
(六)、推动公共/共享的RFID基础与应用领域的合作研究和交流
包括以下领域;共性/基础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标准和应用规范的研究和交流;RFID应用推广的研究和经验交流;RFID认证及检测系统的研究等。
(七)、共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与合作支持相互间的RFID技术与产业合作。
(八)、RFID人才资源开发与交流
1、合作共同开发与分享RFID专业人才培训机制;
2、合作共同开发和实施、可被三国认可的RFID专业人才资格认证系统。
五、中日韩RFID行业协会圆桌会议秘书处的组成与运营机制
(一)、为实现中日韩RFID圆桌会议的宗旨(如本备忘录第一条所述),圆桌会议将成立秘书处,秘书处将由各国参与机构中国RFID产业联盟、日本自动识别协会、韩国RFID协会共同组成。
(二)、秘书处构成和职责
1、中日韩RFID圆桌会议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的运营方式,将执行基于网络的管理形式;
2、秘书处将管理和运营秘书处网站,实现圆桌会议成员与外界的信息交流。
(三)、秘书处运营
1、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任命
每个圆桌会议成员都可任命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但须向其他圆桌会议成员提供该工作人员的简历。
2、沟通机制
秘书处工作人员沟通,将主要基于电子邮件、电话,以及其他经认可的方式。
当圆桌会议中任何一个成员,向其他成员发出一个通知、建议或问题时:
收到该通知、建议、问题的成员必须在三日内告知发出人,已收到该通知、建议、问题,并将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与具体回复;
如果不能在7天内具体回复的,收到通知、建议、问题的一方应告知原因及可回复的日期;
如三方对圆桌会议日程已达成一致,三方必须保证出席。但是如果必要,电子邮件和电话会议的形式也可接受。
3、秘书处运营费用
中日韩三方各方自行负担与秘书处相关的运营费用。对于三方共同开展的项目费用,将按三方都可接受的比例具体商定。 (cucuci) |